菜人哀

臻臻 说说 9

明末清初的著名学者、诗人屈大均有一首诗,叫做《菜人哀》。

诗歌的内容也很简单,详细叙述了在灾荒之年,天下大饥,有一对穷人夫妻,饿得不行了,被抵押给了某家。妻子突然拿了三千钱回来给丈夫,让丈夫回去。

丈夫含着泪拿着钱往回走,心中不忍,又回过头来找妻子。但此时妻子已经被砍断手臂,挂在市场中售卖了。

售卖的场景也写得很清楚,胸口肉,是最为抢手的,可以用来包馄饨。两只胳膊被砍下来,挂在架子上了,屁股上的肉被用来做汤。而更为凄惨的是,为了保证肉的新鲜,竟然不让断气。

岁大饥,人自卖身为肉于市曰菜人。有赘某家者,其妇忽持钱三千与夫,使速归。已含泪而去,夫迹之,已断手臂,悬市中矣。
夫妇年饥同饿死,不如妾向菜人市。
得钱三千资夫归,一脔可以行一里。
芙蓉肌理烹生香,乳作馄饨人争尝。
两肱先断挂屠店,徐割股腴持作汤。
不令命绝要鲜肉,片片看入饥人腹。
男肉腥臊不可餐,女肤脂凝少汗粟。
三日肉尽余一魂,求夫何处斜阳昏。
天生妇作菜人好,能使夫归得终老。
生葬肠中饱几人,却幸乌鸢啄不早。

这是何等的一个人间惨剧!

其实 菜人哀不是一场大饥荒的纪实,不是一出妻子牺牲自己,把自己身上的肉卖给别人吃拯救丈夫的这么出悲剧。它是一场满清八旗在闹市公开行刑,凌迟处死死广东抗清领袖陈邦彦的完整刑场实录。

这是一首刑场诗,诗中牺牲自己拯救丈夫而被大卸八块的妻子,她的实际身份是南明抗金志士岭南三杰之首,也是曲大钧的老师陈邦彦。“一怀血恨难冥土,暗借诗行层层加”。那么作为学生的曲大均是如何给诗词加码?如何控诉满清八旗杀害他的老师陈邦彦的呢?

“岁大饥,人自卖身为肉于市曰菜人。有赘某家者,其妇忽持钱三千与夫,使速归。已含泪而去,夫迹之,已断手臂,悬市中矣。”

这是诗前小序,直译就是:这一年发生了严重的饥荒,有人把自己当做肉卖到集市上,这种人被称作菜人。有个入赘到别人家的男子,他的妻子忽然拿出3000文钱交给丈夫,交代他赶快回家。妻子说完就含着眼泪走了,丈夫跟着他的踪迹去找到她,发现他的手臂已经被砍断,挂在了集市上了。

大饥荒这一年是哪一年?1647年,满清顺治四年,清军入关后的第三年,广州城破的那一年岁。大饥字面上是指天灾,大饥荒实指甲申国难后,满清八旗铁骑无情的踏至广东,广东抗清领袖陈邦彦兵败,义军覆灭,广东乃至整个华夏陷入了道统饥荒、气节饥荒和生存饥荒的境地。

这里不得不提到一个我们都熟知的人顾炎武,他也是菜人哀作者曲大均的忘年之交,是曲大均的老大哥,是他提出了明清易代不是简单的改朝换代,是华夏遇到了亡天下的绝境。那个时候清军洗劫广州粮库,屠戮广东百姓,人人自危,朝不保夕,这个才叫岁大饥,这种程度就叫亡天下。

正史记载,1647年9月,在清远城破之际,陈邦义为了保全余部,亲率敢死队于八旗展开激烈巷战,兵败被俘。注意陈邦彦是为了掩护残部而主动亲率敢死队去献身的,而诗中的妻子也是自卖身为肉于市,陈邦胤和这位妻子都是自愿的。被俘之后,他主动揽下所有罪责,咬定义军余部已经被击溃了,因为这个时候已经是满清统一中原大势所趋了,所以陈邦彦要自卖身为肉。

注意关键词,这个丈夫是入赘的,在传统的宗法体系中,入赘男子上门女婿意味着失去了自己原本的宗族故土根脉,嫁入了别家。说的不好听一点,入赘在古代就是别人家的人了。为什么要专门点名丈夫是入赘的?这个丈夫她代表谁呀?她代表所有的明末移民、华夏儿女、神州陆沉、华夏子民集体入赘到满清统治之下。人在屋檐下的窘迫下,是入赘的女婿。此家非我之姓也。山河移异姓,黎庶尽寄人。同悲天地改,共叹客他乡。

妻子给了丈夫三千文。顾城先生的南明史以及其他阵史都记载,陈邦彦兵败清远之际,把自己毕生的积蓄、义军的军饷、各路义师的联络名册,全部托付给了弟子屈大均及余部,让他们先从小路逃到肇庆,以图再次起义。为什么选三千文三千这个数字呢?诗文给了答案,“得钱三千资夫归,一脔可以行一里”。

当年的9月28日,佟养甲下令将陈邦彦寸磔于市,寸磔又叫凌迟,民间俗称千刀万剐,足有3357刀。这句诗的意思是用自己凌迟时所受的每一刀换换取义军路费的每一里,可谓是三千刀剐汉臣骨,一脔山河一里途。

“始速归”妻子交代丈夫速速回家,这里太危险了,速速回家。注意,不是让丈夫回入赘的那个家,是让丈夫回到丈夫的老家。刚才说了入赘的说法是华夏子民集体入赘到满清八旗的统治之下,丈夫的老家是华夏的正统,是还没有被夺舍的那个华夏,妻子是希望丈夫赶紧逃到原本的华夏故里啊。你要说回清远城丈夫入赘的那个家,哪里需要3000文的路费啊,是让丈夫逃到没有满清八旗的地方去保存力量,冀得再举(再次起义),能不悲乎。

“已含泪而去,夫迹之,已断手臂,悬市中矣。”字面意思是夫妻情长的不舍,而实际上是陈邦彦完成托付交代完遗之后走向刑场的不舍啊。他含泪不是怕自己被千刀万剐,他已经做好牺牲的思想准备了,是他实在放不下覆灭的华夏江山,放不下未竟的抗清大业,放不下入赘到他人屋檐之下,即将被剃发一服的汉家同胞。

丈夫去找妻子,实际上呢?屈大均和义军残部躲在围观人群中,冒着被清军认出当场抓捕的风险,一路尾随,和当时的百姓们一起目睹了老师被凌迟的全过程。屈大均在《皇明四朝成仁录》中详细记载了,陈邦彦就义的经过,他的描述是血肉狼藉,齿发零落。他在刑场上找到恩师残留的牙齿和头发存在香囊中保存下来。

是激烈到什么程度的酷刑,才会让陈邦彦在刑场上牙齿也掉了,头发也掉了。直到处决之后,再过半年,曲大均才写下这首菜人哀。再之后,他又为他的老师撰写了《顺德给事岩野陈公传》和《陈岩野哀辞》。

丈夫发现妻子的手臂已经被砍断,挂在集市上了满清八旗凌迟陈邦彦,为什么要先砍掉他的手臂高高挂起呢?善良的同胞们,别忘了,百姓们一直是在集市围观的。为了震慑百姓,彭邦彦在被捕前的清远保卫战中,右肩右臂受刀伤,仍带伤指挥作战。清军久攻不下,对他恨之入骨啊。

陈邦彦在清远上战中本就肩中三刀,手臂带有重伤,清军先砍断此臂高高挂起,不仅可以放大它的痛苦,将酷刑的折磨效果拉到极致,更能实现对百姓的重视。你这只手不是能文能武吗?不是用来抵抗吗?那就砍断,凌迟就是要不以速死极尽折磨。

正史记载,满清八旗在广州最繁华的四牌楼闹事,也就是今天的广州解放中路。他们选择在这公开凌迟陈邦彦,行刑全程持续三天,和菜人哀的后文那句“三日肉尽余一魂”时间也对上了,断其手臂后慢割活剐,全程不令其气绝,最后一刀才使其毙命。所以,陈邦彦畏惧了吗?

正史记载,他临行前厉声唾骂监斩的满清官员被割舌,割舌后仍用鼻孔哼出满江红的曲调,痛极时用头状行形柱,至死仍不详。士气所磅礴,凛冽万古存。

有人会问,为什么要把一位广东抗清首领描绘成一位妻子啊?首先当然是文字狱的高压,不要天真。早在顺治朝,文字狱已大行其道。屈大均不会直接写凌迟之残酷,老师之殉道,在这个档口写了,等于是暴露身份,抄家灭族。

其实从屈原开始,汉家文人都心照不宣,一件事不能直说的家国之痛、忠奸之辨、故国之思,都可用男女夫妻来隐喻。这些他们没办法直说啊,我怀念大明,我忠于故国,我恨汉奸降虏,他们只能打码,用烈女、弃妇、思妇来隐喻宁死不降的忠诚,用负心汉来隐喻卖国求荣的奸臣,用夫妇来隐喻故国与子民。

“男肉腥臊不可餐,女肤脂凝少汗粟。”当时读的时候,大家不会奇怪吗,同是人肉,男女之肉,难道口味差别能如此之大?这里是在借男女之变写忠奸之辨,这是最朴素的华夷之辨。

屈大均想起的应当是“降虏肉腥难下著,殉道肌洁堪入肚”。奸臣之肉臭不可闻,难以下著注。忠臣之肉冰清高洁,可以入肚。伯邑考忠孝两全,却被纣王剁身为肉,将以忠良之躯惨遭残害,正是华夏文脉里中古遭屠戮的典故。

同理,贾宝玉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也是在用男女之别来衬忠奸之辨。千百年来,女子在我华夏文人的笔下就是美好的象征。话到此处,别说咱正统的华夏文化歧视女性了。汉人生了女儿说是喜得千金,哪有千金要裹脚到残废的呢?

屈大均这样写,不是在弱化他的老师,恰恰相反,他借用女子的形象,把老师这场牺牲最动人之处写了出来,可谓是以柔显刚。

一般来说,武将是横刀立马战死沙场,而陈邦彦是以己生之死换同胞之生,他自愿去牺牲,是温柔的,是舍己护名的,像坚韧的女子,似伟大的母亲,用自己的血肉护住汉家抗争的火种。

以上仅仅是诗前小叙,为什么这首诗的诗前小叙这么重要呀?因为曲大均在里面给后世汉人留了解码的钥匙。

开始正文,“夫妇年饥同饿死,不如妾向菜人市。”你我夫妻不能一同饿死啊,不如妻子我奔赴菜人集市,卖了自己,换你生路。这句应当是同陷虏尘齐尽死,不如吾赴刑场市。

事完原后的画面应该是这样的,陈邦彦对他的余部说,八旗破城后,会全程搜捕我们义军,与其所有人一起死,不如我带领敢死队冲锋,掩护大家活下去。余下的人切记一定要活下去。满清统治300年为何起义不断?杀了陈邦彦自有后来人,华夏的革命者无畏牺牲是杀不绝的。300年间大大小小两万多场的起义,可现在还有人,别有用心的说,汉人的血腥都被杀完了,现存的剩下的全都是孬种的后代,他们恨不得汉人自卑啊。

下一句,“得钱三千资夫归,一脔可以行一里。”我卖我的肉,换来3000文钱给丈夫,你做回乡盘缠,从我身上割下的每一块肉都够他一里路的路。“罄囊三千资君徙,一刃能护君一里”我陈邦彦的毕生积蓄,还有义军剩下的军饷都在这了,希望能帮大家逃出生天,活下去,继续抗击。屈大均他们并没有走,冒着极大的危险去给老师收了尸。

“芙蓉肌理烹生香,乳作馄饨人争尝。”字面描述是女子的肉纹理多漂亮,滋味多鲜美。这里的芙蓉不是荷花,特指广东的木芙蓉,也叫拒霜花,它是陈邦彦一生最爱的花木。他赞到霜降百花谢,孤芳独拒霜。这可是越冷越绽放的花呀,怎么可能会害怕满清的寒冬呢?而屈大均一生都在用木芙蓉纪念他的老师,称其岭南抗霜第一花。

为什么会有霜?这清冷的霜是谁带来的?所以说这里的芙蓉肌里不是在说女子的肉,而是在说她老师的肉啊,是真的肉。值得欣慰的是,至今广州市仍有3500平方米的木芙龙园。很巧的是,每年在陈邦彦被千刀万剐的那个九月底,拒霜花会盛开,一直能开四个月,傲然过冬,可谓是九月丹心昭粤士,芙蓉傲骨抗霜寒。这句解码后,应当是巨霜风骨凌霜霜,血肉为名人争藏。

正史记载,围观凌迟惨状的满清兵痞、汉奸、麻木百姓会争抢刽子手割下的人肉,或当场烹,或做成吃食售卖。这一现象延续至晚清,甚至民国人血馒头的故事也被鲁迅先生写进了《药》里。麻木的人什么年代都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但麻木的同胞是需要被我们来唤醒的,而不是成为那帮人攻击所谓华夏劣根性的武器。

陈邦彦作为一面精神旗帜,满清更是煽动围观百姓争抢他的血肉,以此更好消磨汉人的抗清意志。你看你保护的同胞啊,那些不懂事的,他们可以心安理得的吃下你的血肉,你为他们抗争我大清,值得吗?

“两肱先断挂屠店,徐割股腴持作汤。不令命绝要鲜肉,片片看入饥人腹。”一语双关,既可以描写屠宰,用来描写凌迟,也毫不违和。你饥荒再严重,哪有屠户故意要让菜人痛苦,不让断气,仅仅为了保持那么几天的新鲜度。饥荒中哪家屠户这么注重肉的品质?哪个饥民还在乎肉是否新鲜?看看他们的野蛮手段吧,刑罚的考究,令人发指的精细,甚至你能在文字中感受到屠户割人肉的快感。不令命绝命要鲜肉啊,他们在享受虐杀的快感。而那时的华夏,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刀俎无法共情其鱼肉,满清凌迟的规矩,刽子手全程不能让犯人提前断气,割你肉必须保证你活着,否则刽子手受罚。

所以,陈邦彦是在极致的清醒与剧痛中,眼睁睁看着自己身上的肉被一刀刀割下,被围观的人一口口吃进肚子里。说到凌迟,想到了太平天国,他们的多数领袖也都被满清凌迟,包括洪秀全的长子受刑时,他还是15岁的少年,足足被割了1003刀,痛苦的嘶哑声不断,从清晨到傍晚堪堪断气。一个15岁的少年临时处死他有何道义啊?他犯了什么天条啊?这是野蛮战胜文明的悲剧,是痛到让你喊出勿复南明旧事。

“三日肉尽余一魂,求夫何处斜阳昏。”三天三夜的折磨啊,妻子的肉终于被割尽了,只剩一缕孤魂在黄昏斜阳里茫然寻找丈夫的踪迹。在刑场的夕阳下,有一缕不甘散去的踪魂牵挂着余部和同胞,他多想再靠近那同胞,仔细的问一问,你们最后有没有平安,有没有守住我交给你们的东西,这片土地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重归汉家呀?面对无尽的斜阳,他想着想着又发出一声感叹,“天生妇作菜人好,能使夫归得终老。”这是他的自我安慰,是什么呢?天生吾辈甘赴蹈,能使汉中得长保。我是汉家的子孙,我为同胞们死了也是值当的。我不这么做,汉种怎么能延续呢?我都步入地狱,那么整个华夏同胞都会一直处于地狱,就会世世代代变成麻木顺从的贱民,就好像印度的达利特一样,我想这一缕无处游荡的魂魄也许想到了他的偶像。文天祥的诗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接下来分析最后一句“生葬肠中饱几人,却幸乌鸢啄不早。”夕阳下,这缕魂魄竟然还在暗自庆幸,哪怕我最终被麻木的同胞分食葬在他人的腹中,我好歹填饱了同胞的肚子啊。我只庆幸那些食腐的老鹰、乌鸦没有早早的来啄食我的残躯,他在庆幸什么?还好满清八旗的动作不够快,让我完成了托付和交接。

因为屈大均实在忍不住,他骂了满清乌鸢,也就是乌鸦和鹰隼,是屈大均下半辈子的诗里,固定指代满清八骑兵和汉奸走狗的专属符号。后期他甚至直接写下了“乌鸢笑时人膏血”,直接把满清屠戮百姓的行为比作乌鸢啄食人肉。自此他才开始明牌,屈大均艺高人胆大呀,刚开始满清没反应过来,造成这首血诗在广东民间广泛的传抄,今天才能留有遗篇。直到屈大均后期越来越不畏惧,在其他作品里多次用乌鸢指代满清八旗,满清才后知后觉,想把菜人哀的结尾改了,但来不及了。

屈大军15岁拜入陈邦彦门下,19岁全程参与了这场战役。任机密联络使,他是陈邦彦最信任也最寄予厚望的年轻弟子。陈邦彦曾抚其被评价道,此儿他日,必为岭表伟器。屈大均对得起起他的老师,文武双全,一生不仕清,最终成长为最终成长为岭南三大家之首。

清朝盛世不是电视剧里那样的国泰民安。当这首触目惊心的菜人哀,这幅被剐进了血肉的白骨,穿越百年在我面前幽咽悲泣时,它还是能闯进我们的内心,逼着我们停下脚步,去直面那段被刻意掩埋的血淋淋的人间炼狱。

屈大均悼恩师陈邦彦

同陷虏尘齐尽死,不如吾赴刑场市。

罄囊三千资君徙,一刃能护君一里。

拒霜风骨凌霜殇,血肉为糜人争尝。

两肱先断悬刑坊,徐割股腴持作汤。

不令气绝存鲜肉,片片看入庸人腹。

降虏肉腥难下箸,殉道肌洁堪入肚。

三日剐尽空余魂,寻君何处斜阳昏。

天生吾辈甘赴蹈,能使汉种得长保。

生葬肠中饱几人,却幸乌鸢啄不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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